关于做好2010年毕业生人事档案材料移交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
根据毕业生人事档案工作要求和安排,现将2010年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人事档案材料移交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移交材料包括:
1、毕业生个人材料。
(1)请根据“毕业生人事档案材料清单”(附件2)所列要求,整理每位毕业生的档案材料,装入“个人材料信封”,并填写“毕业生人事档案材料清单”相关内容。
(2)已落实转档地址的请在学生个人材料信封上书写详细的收件单位,发往外省市的学生档案还应注明收件单位所在的省、市、县名称。
注意:所有材料需盖相应部门公章或部门负责人签字。
2、《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请按学号顺序完整填写《移交登记表》(附件3)相应栏目。
注意:(1)缺少材料的请在《移交登记表》相应栏目中注明。(2)“转档单位和地址”请根据学生“就业通知书”填写,没有“就业通知书”的,暂不填写,待学生领取后凭“就业通知书”到人事档案室登记并办理转档手续。
二、材料移交时间:
请于2010年7月2日(周五)前,将毕业生个人材料和《移交登记表》交人事档案室,同时将《移交登记表》电子版发至rsda@mail.shufe.edu.cn。
三、关于毕业生人事档案相关工作信息可查询校“档案馆网页-档案查询”。
包括:上海高校毕业生档案转移工作指南、上海财经大学毕业生人事档案转档转递办法(2010年)、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和滞留情况等,建议学生访问了解相关信息。
附件1:毕业生人事档案材料移交、转递流程
附件2:毕业生人事档案材料清单(院系移交)
附件3: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
附件4:上海财经大学毕业生人事档案转递办法(2010年)
联系人:夏老师 沙老师 65903841
档案馆 人事档案室
201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