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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国定路7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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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发展规划处>>部门职能

 

部门职能

 

 

 

    机构职能

     1.规划职能:在开展高教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决策的咨询论证,拟订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建议方案。

    2.组织职能: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校主管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方针和议定的事项做好有关全校“211”工程和学科建设的各年度计划组织工作。

    3.管理职能:负责制定“
211”工程和学科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条例,依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及时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调整。

    4.协调职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学科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和管理,并及时将各建设项目运行的进展情况以及调整方案向校领导汇报。

    5.监督职能:安排有关专家对学校规划,“211”工程学科 建设进度进行年度检查评估,负责做好整体项目的期中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

    工作理念

    工作法则:预先性、系统性、创意性。
    团队法则:
协作·沟通·共识·提升
    时间法则:不让一分钟可以完成的工作夺去一小时无法重来的生命

    管理制度

      部门岗位职责安排、日常管理制度、事故责任制度等。(点击下载

    办事流程和说明

     办事流程和说明。(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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